致17级实习学生及家长的公开信

发布者: 网站管理员   发布时间: 2020-04-15
 17级实习生及尊敬的学生家长:

    你们好!

    当前,全省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,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活日趋正常化。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,现将学校对2017级实习生的有关安排告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根据浙江省第四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要求,全省高三、初三统一于413日开学,我校 17级实习生(高三)同步于413日恢复顶岗实习

二、实习学生须主动联系实习单位,告知恢复顶岗实习时间,并积极做好个人复岗前的准备工作。

三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每天配合班主任填写《每日健康调查表单》等相关表格,做好疫情防护措施。

四、若已联系落实实习企业的学生,服从企业疫情防控安排,并增强安全意识,做好安全防范,切实保障自身安全。实习单位必须是达到疫情防控标准要求的企业,如未达到疫情防控标准要求的,不允许实习生进行实习。

五、若有学生难以落实实习单位,请与班主任或实习走访老师联系,学校将尽力推荐对口专业的顶岗实习单位。

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学生未遵守上级防疫规定,不配合班主任做好工作,或存在多次联系不上、未参加实习工作的情况,给予实习预警,根据相应行为评定实习成绩不合格,将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。

    六、对于学生实习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,学校明确规定:

1严禁学生到疫情风险等级仍然较高的地区参加实习;

2、禁止学生到酒吧、KTV、网吧等营业性场所参加实习;

3、学生每天实习时间不能过长,若有晚班工作时间一般最迟不超过晚9点,女生建议家长接送,以免学生回家存在安全隐患;

各位实习生家长要多密切关注、询问学生实习现状,有问题及时反馈班主任,避免不规范的实习现象,影响学生的未来职业发展。

请家长密切关注学生人身安全,关注学生的职业素养,教育孩子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,积极鼓励孩子在工作岗位上找到技能人才“人生出彩”的机会,切实体现“技能伟大、劳动光荣”的崇高价值!

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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